這個禮拜的頭條,保羅被我後來居上給踩了下去.本週的頭條是:我終於收到公民宣誓的通知書了.
說起來真是有點尷尬,來加拿大這麼久,一直沒想到去申請什麼公民,永久居民已經非常足夠了.還好加拿大承認雙重國籍,不然我可能繼續當我的永久居民,葉子照掃,雪照鏟,花園照澆水,還是永久居民一枚~
申請公民這個起因是因為上次去多明尼加前跑到渥太華去辦簽證,搞出一肚子火,再加上不是公民的話,出境不能離開太久,想想也有點麻煩.所以就遞件申請加拿大俱樂部的會員證,正式成為「佳人」,喔!加人啦!
跟朋友說到這個,有一個女朋友幾乎是尖叫:「你還不是公民嗎?你來很久了耶!」所以我很少對別人說我不是公民,免得在台僑中引起一陣驚呼聲.我有一個女朋友本來在加拿大差一點就是公民,結果臨時愛情來敲門,跑到美國嫁給美國人.她小姐到美國嫁人時很勇敢的拿著單程機票跟美簽過去,結果被老練的移民官問到頭昏腦脹,只好供出是去美國結婚,移民官本來想把她送回加拿大(美國海關就在加拿大的機場裡面,送回加拿大也只不過是5分鐘路程),後來把她老公叫來,對著兩人臭罵一頓,然後跟她小姐說:「你如果被我們發現你去美國沒跟這個人結婚,你就糟糕了!」同時在紀錄上參上一筆,她小姐頓時眼淚汪汪,說不去嫁人了,在機場搞了好久,最後還是搭上去美國的飛機.
通知她小姐去考加拿大公民筆試時她正在美國不能出境,美國的綠卡又因為他從中西部搬到三藩市文件處理部門也搬家,搞到現在也沒下落,所以他目前是黑戶.更恐怖的是,你沒去筆試也要寫信去解釋一下為什麼沒去,這樣移民局還可以幫你另外再排個時間.上次她打電話給我說,律師說她沒希望了!要申請加拿大公民就要重新送件.然後她說:「唉!還是有個外國國籍比較保險啊!現在我叫我老公把我爸保出來,這樣將來打仗起來有地方逃.」
我忍不住就跟她小姐說:「你爸是參加過八年抗戰嗎?」
「沒啊!」
「反正你都嫁給美國人了,等一等就會有的啊!」
「我知道,但是現在要靠老公弄啊!萬一我離婚了不是兩頭不到岸?」
碰到這種沉船理念很堅強的人,我就沒說下去了.
加拿大的公民宣誓的誓詞如下,已經半世紀沒變過:
I swear (or affirm)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
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,
Queen of Canada,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,
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Canada
and fulfil my duties as a Canadian citizen.
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,
Queen of Canada,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,
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observe the laws of Canada
and fulfil my duties as a Canadian citizen.
看到這個oath時,我忍不住皺了一下眉頭.可以想像那些法語人士覺得這份誓詞有多uncomfortable,這不是等於叫他們宣誓效忠宿敵的老闆娘?(換成中文環境的話,大概就是我們說的漢賊不兩立)會不會就是因為這樣,Quebec的車牌都寫的很悽涼:Je me souveins(我記得).Je me souveins的這句話是在1979年才開始採用,在這之前是La belle province(美麗的省份),這種改變應該是魁獨勢力抬頭吧!
總之,十一月底我就加入加拿大俱樂部了!
12 comments:
嘩!恭喜呢!!!
真是恭喜老爺!賀喜夫人!^+++^
保羅~人家這一波實在太強了
被壓下沒法成頭條別太難過!
感謝感謝~~~
昨天跟老公說,英女王還好啦!但是要我效忠查爾斯我呸~~我直接跳過查爾斯效忠威廉王子還比較像話!哈哈!
我明天就去義大利啦!
我們也是都快10年, 孩子大了才去申請. Anyway, 我現在是台, 英, 加 - 三國演義. :P
什麼?! 加拿大人還要對英國女王守忠喔?! 看來加拿大還是英國的殖民地ㄋ 不可思譯!!!
恭喜囉 這樣旅行簡單多了 去歐洲都不用簽證了吧?! ^^
星媽
加拿大是大英國協的一員, 並不是殖民地喔! 星媽你這樣說會被加拿大人給dirty look的ㄋㄟ~^^ 但大家也許也是心裡偷偷的給他不爽說她是老闆娘^++++^ (做頭家的只收禮物久久才來一次也是說不過去滴, 但是他來太多次大家也受不了, 就算是這樣, 你這個做人婆婆的也請不要讓媳婦卡蜜拉出門好嗎? 那個巫婆讓人看了就想拿家裡的菜刀出來~~~碎碎唸ing @@)
出去玩不用跑領事館大使館申請簽證是很大的好處~
查爾斯這輩子我看都甭想跳脫討厭糟老頭的命運了,
人到底是視覺動物?還是感情動物?
或者兩者皆成立,
不然為何我一看到那對老在出糗的夫婦就忍不住...想轉台!
嗯嗯~~卡蜜拉對大眾來說還是有正面意義的, 那意義就是: 促進世界大同, 族群和解!
當電視上出現卡蜜拉巫婆和她老公的時候, 什麼不共戴天的仇恨都可以同時間放下, 一起臭罵啊!
來插一下花……
有天看 CBC 時看到 Prince Harry 的訪問,發現他其實也很帥的~
進入主題……
其實入藉宣誓詞仍然有"Her Majesty..."的字眼並不是太奇怪的一件事。
1. 英女王仍然是加拿大的 Head of State,有點像香港人叫她做"事頭婆"。
2. 憲法上來說,加拿大直至1982年前仍然跟英國藕斷絲連。在1982年之前,加拿大的最高憲法是源用1867年英國國會簽處的BNA Act,而加拿大 (當時叫 Dominion of Canada)並沒有賦予修改BNA Act的權利。我們現在說的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真的只是近廿年來的發明。
感謝小歷史老師熊貓仔~^^
----
我是覺得Prince Harry還好有媽媽的血統,不然長大若跟爸爸一個樣子,實在就長的太抱歉啦!
你們那邊看得到SATURDAY NIGHT LIVE咩?
她們把卡蜜拉演得超爆笑的~^++++++^
steph
SATURDAY NIGHT LIVE是有~
但是我沒看@@
不過他這次來加拿大,好像也沒什麼ripples,大家有點不痛不癢的感覺.
Post a Comment